各位党员、各位会员:
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透明度,扩大民主,强化群众监督,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,经研究决定对张玉振、陈新群同志拟定确认为发展对象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对象;张玉振、陈新群同志拟定确认为发展对象
张玉振 同志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,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,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入党动机端正;能坚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,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;积极参加学会党支部组织的实践活动;待人真诚,为人正派,尊重他人,团结同志;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,廉洁自律;工作踏实勤勉,责任心强,工作业绩比较明显,得到大家的认可。综合各方面,该同志已符合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,
陈新群同志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,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入党动机端正;能坚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,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;爱岗敬业,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,基本符合入党条件,学会党支部2018年10月28日研究确定陈新群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三、公示期间
2018年10月28日至2018年11月5日
四、受理地点
中共淄博市哲学学会党支部
五、受理人员及电话
1、赵树理 (党支部副书记) 13805331299
2、张远镇 (党支部组织委员)13953316957(
3、李鲁斌 (党支部纪检委员)18953351119
六、公示的要求
1、广大党员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发展对象条件,可以书面、电话或来人当面反映。
2、反映人员必须真实姓名,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真实具体,敢于负责。
3、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,对反映出的可能影响确定发展对象的问题,党支部将认真调查核实,视情况再研究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特此公示
淄博市哲学学会党支部
2018年10月28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