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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哲学学会章程

第三章 会员
第九条 本团体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。个人会员是以个人名义加入本团体的会员;团体会员是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中个人会员比较集中而以单位名义加入的会员。
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的条件是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积极参与的愿望。
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填写学会会员登记表;
(二)经学会理事会批准;
(三)呈报学会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并颁发会员证。
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本团体组织的活动有参与权;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三条 团体会员除享受本章程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权利外,还享有学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侯选人名额的推荐权。
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三) 积极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四) 积极完成本团体交给的工作任务;
(五) 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;
(六) 积极帮助解决本团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第十五条 团体会员除必须履行本章程第十四条所规定的义务外,还必须承担轮流承办年会、理论研讨会等大型会议的义务。
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无故一年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或不缴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。会员退会后的一切行为与本团体无关。
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、负责人及其产生、罢免
第十八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学会理事;
(三)审议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终止事宜;
(五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,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,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。
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或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八)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在特殊情况下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二条第(一)、(三)、(五)、(六)、(七)、(八)、(九)项的职权,并对理事会负责。
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;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(二)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(三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的任职不受年龄限制,但必须身体健康、能履行其岗位职责;
(四)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(五)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六) 热心学会工作,愿意为本团体的发展做奉献。
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须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。
第三十条 本团体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,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,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。
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设会长1人,秘书长1人;副会长、副秘书长若干人。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三十二条 为有利于开展工作,本团体聘任名誉会长、顾问若干人。
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;
(二)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(四)行使本团体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力。
第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办事机构,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
(四)负责本团体的财务收支工作,并向会员代表大会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;
(五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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