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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李中平、方磊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作者:  来源:  时间:2020-4-28 16:22:06 浏览量:223

各位党员、各位会员:

  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透明度,扩大民主,强化群众监督,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,经研究决定对李中平、方磊同志拟定确认为发展对象予以公示。

一、公示对象;李中平、方磊同志拟定确认为发展对象

   李中平同志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,积极要求进步,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能坚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;积极参加学会党支部组织的实践活动;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,合法经营,工作踏实勤勉,工作业绩比较明显,得到大家的认可。综合各方面,该同志已符合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,学会党支部2020年4月28日研究确定李中平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
   方磊同志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,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入党动机端正;能坚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,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;爱岗敬业,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,基本符合入党条件,学会党支部2020428日研究确定方磊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
  三、公示期间

  20204月28日至202055

四、受理地点

中共淄博市哲学学会党支部

五、受理人员及电话

1、赵树理 (党支部副书记) 13805331299

2、张远镇 (党支部组织委员)13953316957

3、李鲁斌  (党支部纪检委员)18953351119

六、公示的要求

1、广大党员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发展对象条件,可以书面、电话或来人当面反映。

2、反映人员必须真实姓名,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真实具体,敢于负责。

3、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,对反映出的可能影响确定发展对象的问题,党支部将认真调查核实,视情况再研究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   特此公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淄博市哲学学会党支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4月28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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